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研究經費公款公用者除罪化之回響


中華民國大專教師會協會常務理事陳進成教授
(成大)來函:
丁理事長::
目前因財會制度太嚴加上一般老師未能依規定衍生違法
之情形,確實需加以改善.  但因報賬上便宜行事之範圍可
能並非單限於國科會計畫,  尚可能涉及教育部之公務預
算經費.雖經費來源不同,但對老師而言, 本質相同.  然而
在法律上卻可能又不同標準來看待.  因此在溝通過程亦
能爭取除國科會等計畫外亦將其他經費之使用納入考
.否則對部分老師因以同一方式處理所有經費,除了一
些罪尚有其他罪除不了,結果仍未達目的.建議爭取:
1.公款公用者除罪化或最多以緩起訴處理.
2.計畫經費缺失不以[授權公務員]概念 (因而用貪污治罪)
論處.
加油!
陳進成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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