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本會理事長丁一倪教授在 「海峽兩岸科技社團對接交流會」上致詞全文


尊敬的中國科協陳副主席、宋副部長、陳副部長,

尊敬的福建省科協梁書記、吳副主席、游副主席、

謝副主席,尊敬的山東省科協紀副主席,尊敬的甘

肅省科協陳副主席,尊敬的中華公共事務管理學會

鄭秘書長,尊敬的台灣科技產業協會王副會長以及

各位領導,各位來自海峽兩岸的社團代表、學者、

專家,各位與會嘉賓,各位新聞媒體朋友,大家上

午好!

    今天海峽兩岸科技社團對接交流會的台灣共同

主辦單位包括中華公共事務管理學會 (請参看參會

社團簡介第115頁)、台灣科技產業協會 (請参看簡

介第119頁)、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 (請参看

簡介第145頁)。

    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成立二十年來,為

兩岸科技專家牽線搭橋,從相互不認識到認識,從

認識到交流,從交流逐步走向合作。自1999年起與

中國科協共同主辦了八屆「海峽兩岸青年科學家學

術研討會」, 每屆會後都到不同省份參訪省科協,

多位參加過研討會的台灣青年科學家,返台後出任

大學校長或院長,對兩岸科技交流與合作,產生了

深遠的影響。在此要特別感謝中國科協對兩岸青年

科學家學術交流的大力支持與贊助。

        加強兩岸科技交流與合作有利於兩岸科技的發

展,更有助於實現兩岸互惠雙贏,增強中華民族的

整體競爭力。


    台灣與福建之間具有五緣關係,自2009年起國

台辦、福建省人民政府及福建省科學技術協會等七

十餘個單位,每年在廈門舉辦一次「海峽論壇」。

「海峽科技專家論壇」也是「海峽論壇」中一個重

要的主題論壇。六年來,協助福建省科協邀請台灣

科技學者專家參加了「海峽科技專家論壇」、「海

峽兩岸科技與經濟論壇」、「海峽兩岸科普論壇 」


 
、「海峽兩岸科技社團合作與發展交流會」、「兩

岸社團合作交流座談會」。 今年兩岸共有將近六十

對科技社團對接交流, 規模之大歷年僅見,這是十

分可喜之事。


    與往屆海峽論壇相比, 本屆論壇除了突出民間

性、社會性、廣泛性外, 還注重項目合作簽約及臺

灣社團與福建省相關社團進行對口洽談。

    海峽論壇的主議題從去年「聚焦親情 共圓夢想」

到今年「和諧發展、幸福兩岸」, 期盼兩岸對口科

技社團能夠秉持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 彼此信

賴、相互扶持,建立起良好的合作關係, 共同提升

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科技競爭力。

 

    我們積極為兩岸科技界 及產業界搭建交流合作

與社團對接平台,透過科際整合、 策略聯盟建構及

合作意向書簽署逐步落實, 歡迎大陸各社團與我們

密切合作。
   
    我們堅信兩岸和諧發展,必定能為兩岸科技界匯

聚智慧和力量,造福兩岸人民,彰顯出兩岸同胞攜手

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嶄新前景。

謹祝願  海峽兩岸科技社團對接交流,圓滿成功!

也祝願  大家平安喜樂、吉祥如意! 謝謝大家!

 
請參看相關報導:

海峡两岸科技社团对接交流会在闽举办


   







 





 

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感謝歷年捐贈臺北市大專教師職業工會芳名錄


感謝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藍姿寬副校長捐助本會新台幣貳萬元 (2012/7/18)

感謝 鄭夙雅女士捐助本會新台幣伍萬元 (指定用途) (2012/9/4)

感謝 全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本會新台幣壹拾萬元 (2012/9/14)

感謝 躍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本會新台幣壹拾萬元 (2012/10/8)

感謝 沈玲玲經理捐助本會新台幣柒仟貳佰元 (2013/2/6)

感謝 侯雪珍醫師捐助本會新台幣貳萬元 (2013/4/2)

感謝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藍姿寬副校長捐助本會新台幣壹萬元 (2013/4/25)

感謝 陳玉蓮總經理捐助本會新台幣伍仟元 (2013/8/11)

感謝 丁雅寧講師捐助本會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2013/11/24)

感謝 侯雪珍醫師捐助本會新台幣貳萬元 (2014/5/21)

感謝 陳玉蓮總經理贈送本會會員觀賞天作范特西—音樂劇《MRT》800元

入場券20張 (2014/6/28)

 

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教改 亂改 不如不改


    本會常務理事林松洲教授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名譽
教授) 於103年6月21日 參加台中場國政座談會時,建言:
1.全面恢復高中聯考,大學聯考:
    現在的孩子實在很可憐,一些教育改革者說什麼要減
少學生的壓力,卻使國中生和高中生歷經一次會考,二次
會考,三次會考,倍受折磨,最後還不知如何填好志願,
進入理想的學校就讀。
如果改革改到讓全國的家長及學生都比以往更痛
苦,這算什麼改革?
    在我們的年代,大家回憶起那一段積極努力參加高中
聯考,大學聯考的歲月,辛苦打拼的人就會有出頭天的一
天,窮苦人家的孩子努力用功,就可以改變家裡的命運,
現在有錢人家才有能力去補音樂等技能課程。在這種功利
主義抬頭,有錢人出頭天的惡劣環境下,窮苦人家的孩子
很難出頭天,所以我們應重新再檢討完全恢復以往的高中
聯考,大學聯考的必要性,唯有經由公平公正的聯考,才
能使辛苦打拼的孩子有出頭天的一天。
    雖然政府未來的政策是推動12年國教,那也可以依據
高中聯考成績搭配12年國教,作到公平公正的分發,也不
必一定要每個孩子都一定唸高中,想走技職路線的孩子去
唸高職,同樣也會有出頭天的一天,所以高職招也必需同
時恢復。
2.國中高中恢復全國統一教材,不要有好幾種不同
  版本,使全國學生無所是從。
3.在國中恢復公民課,在國中高中恢復倫理道德課
 程:
    以忠於國家,尊重人類的生命,關懷人類的生命,修
心養性、善群濟世,為課程重點,集合專家學者共商課程
大綱,重新拾回青少年的善良本性。
 
 
 
 
 
 
林松洲教授赴台中出席國政座談會,與主講人高中同班同學胡志強市長合影留念
台北市大專教師職業工會
 
 
 
 
 

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許文華執業律師經驗談--科技大學系所停辦招生而資遣教授(教師)之案例


近年來由於少子化及國內大專院校設立過多,使得很多

大專院校均有裁撤系所,甚至校際合併之倡議與行動,因此

我們也不難想像很多大學、科技大學以及技術學院,不約而

同以各種評鑑(或名評量或評估)或先前文章所提到的六年

(或七年或八年)限期升等條款等措施,藉以驅趕大學老師

離開學校,本文就來介紹一個科技大學因為系所裁撤而資
遣系上教授的案例,請見以下連結:


大專院校教授資遣案例二

請見以下連結:


 

  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vincent

  許文華律師謹上

  _                                                       

  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5671058

  傳真:02-25676108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8樓

        (松江南京站旁)
 
  附註:本人分享文章僅供討論參考之用,並無廣告營利目的

許文華執業律師經驗談--大學教授權益案件(升等、學術倫理、評鑑、不續聘、延長升等期限等)校內救濟成功經驗心得



上個月文華再度接受一位大學教授委託,為其升

等問題進行申訴,上個星期接到申訴評議委員會(申

評會)的評議書,申訴成功,連同此次申訴成功,累

計一年來已有十二次成功,協助或接受大學教授委託,

為其處理教授升等、學術倫理、教師評鑑、不續聘或

延長升等期限等教授權益救濟或申訴案件(包括中研

院申訴)經驗,綜合前述十二次成功經驗,提供一些

感想,可參考下面部落格文章連結:


 

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vincent

許文華律師謹上

_                                                       

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5671058

傳真:02-25676108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8樓

           (松江南京站旁)
附註:本人分享文章僅供討論參考之用,並無廣告營利目的
 

許文華執業律師經驗談--大學教授因超過六年 (或八年) 升等期限而不續聘之教評會程序


先前曾分享有關教授升等的案例,這次來談談有關教

授權益(不續聘)的教評會程序,這是一個原本因為超過

升等申請期限準備要被不續聘的大學助理教授,最後被我

從三級教評會中救回來的案例(經過改編)....

前述案例文章請見文華部落格,連結如下


 

  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vincent

  許文華律師謹上

  _                                                       

  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5671058

  傳真:02-25676108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8樓

        (松江南京站旁)
 

  附註:本人分享文章僅供討論參考之用,並無廣告營利目的

 
 

許文華執業律師經驗談--大學教授升等申請之外審委員名單決定過程


  有關大專教授升等過程,最常為人所詬病的研究著

 作外審委員名單之決定流程,文華處理多所大學教師升

 等經驗發現,大部分學校均將外審委員名單最終決定權

 歸屬於學院院長或學校校長等少數一人手中,但問題是

 院長或校長必然都是擬升等教師研究著作所屬領域的專

 家嗎?恐怕在大部分情況下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這也就

 明顯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462號所揭示的「專長審查原

 則」,我們來看下面這個案例,有關案例及本文其他內

 容,可參考下面部落格文章連結:


  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vincent

  許文華律師謹上

  _                                                       

  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5671058

  傳真:02-25676108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8樓

        (松江南京站旁)

   附註:本人分享文章僅供討論參考之用,並無廣告營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