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教師法修法建議-大學教師會在組織治理上扮演很重要角色


理事長與各位理監事大家好:

上次提到教師法修法,謝謝陳進成教授與
王卓脩教授提的意見與回應。
敝校教師會今天通過一份聲明,請大家指
教與參考。謝謝!
(請參看前則 教師法亂修 校園民主自治倒退)

Best regards,
李念晨 敬上
勤益科技大學 基礎通識教育中心
    

念晨兄:

    您提供的意見很寶貴,應保留原2627條。
現在大學校長權力超乎想像,幾乎沒有制衡的力量。
這在組織治理(governance)上是很可怕的現象,
若廢除教師會成員在校各級組織的参與,弱勢教師
權益將會被遞奪。這不是進步組織的思維。全國大
專教師會應據理力爭。

祝大家
新年快樂
黃德舜合十
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系教授

李教授您好

我非常認同黃德舜教授的見解
任何一個組織
若要正常的發展
制衡的力量是不可免的
全國教師會應該據理力爭才是

盧龍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